校內各單位:
2023年11月6日至12日,保衛處和學生處對學生公寓消防安全情況及電動車違規充電、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情況進行了抽查,現將抽查結果通報如下:
一、抽查無問題的單位:11月7日抽查的西5舍物理與電信工程學院和化學化工學院,西9舍教育科學學院、物理與電信工程學院和政法學院,西15舍知新書院;10日抽查的西6舍設計學院、網絡工程學院、體育學院、音樂舞蹈學院、物理與電信工程學院和機械與電氣工程學院,西8舍美術學院和政法學院;12日抽查的西10舍設計學院和文學院,西11舍美術學院、機械與電氣工程學院、文學院和政法學院。
二、抽查有問題的單位:8日抽查的東1舍數學與統計學院425室煮咖啡機1臺、經濟與管理學院521室電熱水壺1個。
三、現對抽查有問題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冬季是火災多發高發期,希望各單位按照《2023年周口師范學院119消防宣傳月活動方案》要求,積極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全方位、全覆蓋地組織一次本單位區域內火災隱患自查自改活動,重點排查:電氣線路是否老化,燃氣安全設施是否完善及油煙凈化裝置清理是否及時,學生宿舍是否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電動車是否存在樓內停放、充電及“飛線”充電現象,樓宇走廊、陽臺、樓梯間是否堆放行禮箱、鞋架、展板以及其他雜物,配電室、浴池等值班場所是否違規住宿和使用煤氣灶具,建筑工地消防設施是否完善、電氣焊動火作業是否持證上崗及監管制度是否落實,對存在問題要建立臺賬,及時整改到位,以實際行動切實維護學校安全穩定。
四、重申《周口師范學院學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院政發〔2016〕42號)第四條對違規情況的處理的規定:
(一)對當事人的處理。發現違紀問題的,由該教學院落實當事人,并按照《周口師范學院學生紀律處分實施辦法》給予處理,處理決定在學生公寓門口張榜公布。造成嚴重后果的按消防法相關規定處理。
(二)對當事人所屬教學院的處理。一學期發現學生一次違反規定情況的,對該教學院進行通報批評;一學期發現兩次違反規定情況的給該教學院下達《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一學期發現三次違反規定情況的由學校主要領導對該教學院第一責任人進行約談,造成嚴重后果的按消防法相關規定處理。
保衛處
學生處
2023年11月13日